蘇建函建管〔2022〕317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29號)要求,強化我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技能人才配備,促進技能工人素質提升,減少安全隱患,提高工程質量,我廳組織編寫了《江蘇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試行)》,現予以發布,請各地自2022年10月1日起遵照執行。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照配備標準,充分利用我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加強對現場技能工人的實名制管理和日常監督。
江蘇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試行)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2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29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精神,強化我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現場技能工人配備﹐促進技能工人素質提高,減少安全隱患,提高工程質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江蘇“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務,緊扣“強富美高”美好藍圖,牢牢把握新發展階段的任務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大力弘揚江蘇“建筑鐵軍”精神,積極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和高素質人才隊伍,不斷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設品質,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新篇章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一)高度重視。提高技能工人在房建市政工程中的配備比例是推進建筑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筑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這項基礎性工作,全面抓好落實。
(二)落實責任。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本標準配備一般技術工人。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投標時,應將一般技術工人配備情況列入招標文件。現場監理應加強對施工項目一般技術工人到崗情況的檢查,對發現人員配備不達標、不到崗、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應責令施工單位改正并報告建設單位。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力爭實現我省在建項目施工現場中級工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20%、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5%,初步建立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體系。到2035年,力爭實現在建項目施工現場中級工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30%、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10%,建立施工現場所有工種技能工人配備體系。
四、配備標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特種作業人員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等。
(二)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般技術工人人數應該按照以下計算公式進行計算并配備到位。一般技術工人類別包括砌筑工、鋼筋工、混凝土模板工、抹灰工、防水工等,具體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工種目錄的通知》(建辦人〔2017〕76號)。發證部門為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企業、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具備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資格的單位。
1.房屋建筑工程現場一般技術工人中高級人數計算公式(1)中級工人數計算公式N中=S×AxY÷T
N中代表中級工人數(人);S代表建筑面積(平米);A代表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平均用工數(工日);Y代表年度系數;T代表工期(天)。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具體房建、市政工程規模劃分參照《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中有關工程規模的劃分。
Y=4%(2022年度),10%(2023年度),15%(2024年度),20%(2025年度)
(2)高級工人數計算公式N高N中÷4
2.市政工程一般技術工人中高級人數計算公式
(1)中級工人數計算公式N中=S×A×Y÷T
N中代表中級工人數(人);S代表工程總造價(萬元);A代表每萬元產值平均用工數(工日);Y代表年度系數;T代表工期(天)。
A:特大型橋梁及隧道和施工條件復雜的大型橋梁及隧道工程取3.2~4.0,大中型橋梁及隧道工程取2.6~3.0,其他橋涵及隧道工程,結構工程取2.0~2.6,道路、廣場、園林綠化、綜合管網、機電安裝及其他附屬工程取1.0~1.8。
=4%(2022年度),10%(2023年度),15%(2024年度),20%(2025年度)
(2)高級工人數計算公式N高-N中÷4
3.高等級技術工人和低等級技術工人數量代換公式NC=NZ×2;NZ=NG×2;NG=NJ×2;NJ=NGJ×2
中高級技術工人和低等級技術工人數量可以按上述比例自由代換。(NC代表初級工數;NZ代表中級工數;NG代表高級工數;NJ代表技師數;NGJ代表高級技師數)
以上人數配備標準是施工現場一般技術工人最低配備標準,當計算數字不是整數時,按照小數進位取整。當N中低于0.5時取1。除小型項目以外,N高最低數為1。對于復雜的大型公共建筑、綜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較緊、多班組施工作業的工程,應當在配備標準技術上適當增加技術工人比例;使用高技能等級(中級及以上等級)工人數量多的項目,可適當降低配備標準要求。
(三)算例
1.以2022年房屋建筑工程低層或多層小型工程為例,設建筑面積為3萬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平均用工數1.8工日,工期為360天。
中級工:N中=S×A×Y÷T=30000×1.8×4%÷360=6高級工:N高-N中÷4=6÷4=1.5,取整則N高=-2故應配備中級工6人和高級工2人。
2.以2023年房屋建筑工程高層中型工程為例,設建筑面積為7萬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平均用工數1.6工日,工期為480天。
中級工:N中=S×A×Y÷T=70000×1.6×10%÷480=23.3取整則N中=24人;
高級工:N高=N中÷4=24÷4=6;故應配備中級工24人和高級工6人。
3.以2024年房屋建筑工程超高層大型工程為例,設建筑面積為20萬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平均用工數1.4工日,工期為780天。
中級工:N中=S×A×Y+T=200000×1.4×15%÷780=53.8取整則N中=54人;
高級工:N高=N中÷4=54-4=13.5
取整則N高=14人;
故應配備中級工54人和高級工14人。
4.以2022年中型市政橋梁工程為例,設單項合同金額為7000萬元,每萬元產值平均用工數2.6工日,工期200天。
中級工:N中=S×A×Y÷T=7000×2.6×4%-200=3.6
取整則N中=4人;
高級工:N高=N中÷4=4÷4=1
故應配備中級工4人和高級工1人。
5.以2023年大型供水廠工程為例,設單項合同金額為20000萬元,每萬元產值平均用工數2.2工日,工期300天。
中級工:N中=S×A×Y÷T=20000×2.2×10%÷300=14.7取整則N中=15人;
高級工:N高=N中÷4=15÷4=3.75取整則N高=4人;
故應配備中級工15人和高級工4人。
6.以2024年小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為例,設單項合同金額為1000萬元,每萬元產值平均用工數1.4工日,工期60天。
中級工:N中=S×A×Y÷T=1000×1.4×15%-60=3.5
取整則N中=4人;
高級工:N高-N中÷4=4-4=1取整則N高=1人;
故應配備中級工4人和高級工1人。
五、主要任務
(一)加大培訓力度。各地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部署要求,會同人社部門一起,完善本地區施工現場—般技術工人技能培訓、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技能提升體系,加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在5年內實現建筑類主要工種和緊缺工種的培訓、評價全覆蓋。充分依托行業協會、職業院校、骨干企業、建筑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等培訓、評價主體,滿足施工現場一般技術工人的培訓、評價需求,推動施工現場一般技術工人能力素質的提升。鼓勵企業和行業協會積極舉辦各類技能競賽,以賽促練、以賽促訓。對在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依據相關規定核發相應等級的技能等級證書。
(二)建立激勵機制。鼓勵試點企業將薪酬與建筑工人技能等級掛鉤,提高待遇,完善激勵措施,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落實情況納入本地區行業質量安全評優評先、企業誠信評價體系。
(三)加強日常監督。各地要將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技能水平和配備標準落實情況納入企業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內容,加強對項目現場一般技術工人配備情況的日常監管,不達標的限期整改。
房屋建筑工程的日常監管參考標準:地基與基礎施工階段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15%;主體結構施工階段累計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55%;屋面外墻施工階段累計達到配備標準的85%;建筑裝飾裝修、給排水、采暖、電氣、智能化、通風空調、電梯、建筑節能等施工階段累計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100%。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日常監管參考標準:道路基礎施工、橋跨下部結構施工、基坑圍護開挖、土方地形整理施工等前期實施階段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25%;道路面層施工、橋跨主體結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綠化施工等中期實施階段累計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75%;配套附屬工程施工、橋面構造施工、水電裝修等附屬工程施工、鋪裝及附屬施工等后期實施階段累計達到配備標準總數的100%。
(四)建立完善機制。搭建“互聯網+人力資源”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建筑工人有序高效流動;建立完善建筑工人價格市場化信息發布機制,為建筑企業合理確定建筑工人薪酬提供信息指引。加強江蘇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技能工人的實名制登記管理,并通過該平臺加強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技能水平和配備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