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近日出臺《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聚焦城市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加快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進一步優化存量、提升品質、完善結構,堅持走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之路,努力創造更加美好的城市人居環境。到2025年,城市更新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打造一批體現江蘇特色、代表江蘇水平的城市更新試點項目,城市更新政策機制、標準體系、方式方法初步建立。到2035年,具有江蘇特色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美麗宜居城市建設目標全面實現。
《意見》提出,在實施城市更新工作中,重點實施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消除工程、市政基礎設施補短板工程、老舊小區宜居改善工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程等“七大工程”。
《意見》要求,統籌推動老舊小區、棚戶區、城中村、危舊房等改造,合理確定改造內容。支持老舊小區“15分鐘生活圈”內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整理騰退出的土地,優先用于教育、醫療衛生、托育、養老等設施,打造完整社區。加強閑置低效廠房、倉庫等更新改造,植入文化創意、科技研發、“互聯網+”等新業態,實現高效復合利用。鼓勵低效商務樓宇、商業商貿綜合體、交通綜合樞紐周邊等改造,通過嵌入式產業空間、創新空間,塑造綜合功能、激發城市活力。活化利用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等,在保持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打造“主客共享”的品質場所、文化空間。有序推進受損山體、水體岸線、城市廢棄地及污染土地等生態修復,通過生態治理、景觀改造、設施建設等措施,恢復城市自然生態。通過拆違建綠、破硬復綠、見縫插綠等,織補拓展口袋公園、便民綠地,構建完整連貫的綠地系統。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和物聯網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