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與各專業部門之間的相互合作
《建筑業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是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所填報的統計數據來源于企業基層單位和各專業部門。因此,企業領導要重視統計工作,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理順統計數據的來源和渠道。企業綜合統計部門要主動和各專業部門積極配合、相互合作,各專業部門也要積極協助和配合綜合統計部門做好統計工作。
1、填報建筑業統計年報和定報中的C103表、C203表和C104-3表、C204-3表以及102-1表、202-1表中的財務數據是建筑業企業財務部門提供的。省統計局、省住建廳(建管局)曾經明確規定:《財務狀況》表和《勞務分包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中的財務數據必須由建筑業企業財務部門的財務人員負責填報、財務負責人負責審核無誤并簽字后,方可提交給綜合統計部門,由綜合統計部門的統計人員負責錄入后上報。
2、《財務狀況》表和《勞務分包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中的財務數據,主要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會計相關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或“借方余額”。
3、《財務狀況》表和《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中的財務數據,不僅涉及到企業年檢、升級和評優、評先及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監審、統計執法檢查等工作,還涉及到地方GDP的核算。因此,各單位的財務人員要認真填報,財務負責人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統計數據來源真實、可靠,客觀、全面。主管部門在審核財務年報和財務季報數據時一定要認真:查驗上報的數據是否有錯、是否平衡、欄目是否填錯或漏填、計量單位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