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質安〔2021〕36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大力推廣應用建筑業新技術,促進江蘇建筑業技術創新,推動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2020年7月1日后新開工,技術復雜、質量標準要求高且位于江蘇省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鐵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業建設項目。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應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版)”六項以上、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8版)”兩項以上,以及企業根據工程特點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術的工程;
(2)應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版)”或江蘇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8版)”某一項(子項)新技術,以及企業根據工程特點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術的工程,且水平達到國內領先;
3.推廣應用新技術工作中,能結合工程特點,組織技術攻關和技術創新;
4.三年內完成申報全部新技術內容。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填寫《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申報書》(附件1)。
2.新技術應用內容相似的工程項目,同一企業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新技術應用過程中有所創新的除外。
3.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文件要求認真審查申報單位提交的有關材料,簽署意見后,統一上報(附件2)。
4.企業通過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首頁“網上辦事”欄目工程建設類中的“優質工程申報”系統申報。申報書下載打印蓋章后需掃描原件上傳。
三、相關要求
1.申報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
2.凡申報的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目標項目的工程必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沒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一律嚴禁申報。
3.為防止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抄襲、偽造等現象的發生,申報企業必須對所申報的內容真實性做出誠信承諾。如有違反誠信承諾的情況,一經核實,嚴肅查處。
4.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依據有關規定,對各地申報的示范工程目標項目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擬發文公布。
5.聯系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狄厚宏,025-51868658、汪濤,025-51868611。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郵編: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