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沛縣、邳州市建筑工程服務中心,新沂市建筑業服務中心,各建筑業企業:
近年來,隨著建筑業資質改革的不斷推進和建筑業統計分析方式的調整,我市出現了部分建筑業企業因資質管理維護不到位而出現資質不達標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凈資產不達標、注冊建造師數量和專業不夠、職稱人員和技術人員數量不足、廠房和技術裝備不符合資質標準等方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精神,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度重點工作部署,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日常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認識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日常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是建筑業企業依法取得的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資格證書,是企業凈資產、主要人員配備、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合法憑證,是企業進入建筑市場的“入場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資質日常管理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手段,是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行為的重要舉措。各建筑業企業確保本企業符合企業資質管理標準既是企業經營管理規范的重要標志,也是企業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重要體現,更是提升企業競爭實力的重要保證。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建筑業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資質日常管理維護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進一步加強資質的監督和管理,促進我市建筑業企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二、企業資質日常管理的范圍、事項及內容
對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及人員變更事項,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照標準進行核定。
1.建筑業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
(1)結合企業提供的驗資報告和銀行回執來核定企業凈資產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2)依據“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2.0”系統核定新企業主要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除外)數量、專業是否符合同類別資質最低標準要求,查驗技術負責人的簡歷是否一致,并現場查驗人員的職稱證書、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原件;
(3)結合新企業提供的設備購置發票、主要性能指標證明、所屬權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來核定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規定的廠房和技術裝備標準;
(4)現場查驗新老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
(5)現場查驗新資質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
2.建筑業企業資質簡單變更
(1)核定企業凈資產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2)依據“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2.0”系統核定企業主要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除外)數量、專業是否符合同類別資質最低標準;
(3)核定廠房和技術裝備是否符合資質標準要求;
(4)現場查驗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
(5)現場查驗新資質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
3.建筑業企業主要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除外)變更
依據“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2.0”系統核定企業主要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除外)數量、專業是否符合同類別資質最低標準,數量不足時不予通過變更。
4.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核驗換發、建設工程項目直接發包登記和建設工程合同歸集等
按照項目施工所需資質要求對建筑業企業實施資質核定,資質不達標的建筑業企業由核定部門報審批部門,由審批部門按照規定不予換發信用手冊、不予辦理發包登記、不予通過建設工程合同歸集審查等。
三、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相關的標準和規定,安排業務能力強、管理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日常管理工作。4月15日前將本單位分管負責人和業務人員信息(附件2)報局建筑業管理處,管理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上報變動信息。
2.各建筑業企業要結合自身擁有的資質,對照資質標準強化經常性管理和維護,確保企業資質始終處于達標狀態。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建筑業統計平臺信息報送,及時如實報送相關信息。
3.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市范圍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