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住建安〔2020〕66號
南通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建筑工地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建設、建環)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建筑工地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控要求。一是借鑒兄弟城市做法和市領導批示,全市所有房屋和軌道交通工程一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時前復工、開工,具體復工時間、方式,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二是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所有房屋和軌道交通工程的全部相關人員不得提前返通。三是工地現場實行全封閉管理,在復工前除留守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工地生活區、辦公區和施工現場等區域。四是項目留守值班人員要佩戴好口罩等防護設施,定時測量體溫,不得前往公共場所參加聚餐、聚會等活動,對發現體溫異;蛴懈煽、全身乏力等癥狀的,要及時就醫診治,并按規定上報。
二、落實責任。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監站要將通知立即傳達到各項目的建設單位。所有項目的建設單位于2020年2月7日之前務必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項目涉及到的每一個參建單位,要求項目參建單位及勞務單位務必將此通知精神傳達到全部相關人員,并嚴格執行。對因落實不到位導致出現疫情的項目,其參建單位將一律記不良記錄、“黑名單”、行政處罰、限制招投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前期準備。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項目疫情防控小組,制定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在防控期內常態化進行員工疫情防控、環境消毒、防疫宣傳、物資準備等方面工作,確保項目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二是落實防控措施。項目應在擬復工前,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工業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衛生學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全市企業復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信息告知、組織動員、健康排查、物資準備、方案制定,組織員工提前開展連續性的防控監測防疫工作,填報返通員工行程登記表、返通員工疫情防控承諾書,準備好隔離宿舍等。三是明確防控職責。按照總包負總責,各分包各負其責的原則,項目經理負總責,各分包單位負責人負主體責任。
四、安全生產。全市所有房屋和軌道交通工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必須把好安全生產條件關,在復工前,先開展自查自糾,然后把自查情況、復工安全生產承諾書、開(復)工申請書報當地安全監督機構,安全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后,到現場進行復核,對不認真自查自糾、每個從業人員沒有進行教育培訓、所有管理人員沒有到崗,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復工條件的,一律不得同意復工。
五、監督檢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監站、市質監站要加強全覆蓋式的監督檢查,指導項目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復工前準備工作,對不執行本通知要求的,一律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