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建筑行業人員資格管理,促進我省建筑行業良性健康發展,本機關于近期對二級注冊建造師有效期滿且未延期注冊的情況進行了核查。截止2019年8月13日,高永清等12479人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六條第(五)項“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規定,高永清等12479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已失效。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一)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上述人員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予以注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作廢。
自2019年8月16日起,二級建造師注冊人員的證書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其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一律失效,由系統自動注銷,本機關不再另行公告。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八條“被注銷注冊或者與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后,可按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的規定,系統自動注銷的二級建造師具備重新注冊條件的,可按規定重新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