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抵工程師職稱解釋說明
通知:江蘇省職稱辦已印發了“關于公布《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93號), 凡93號文件中目錄確定的對應相應職稱為視同,可以據此聘任和晉升高一級職稱,但不發職稱證書。有一級建造師可以視為具備工程師職稱,但有效范圍僅限于:1、企業內部聘任;2、評審副高職稱。其他效力僅限于建造師,不能等同于工程師。例如:在企業2.0系統里,建造師就只是建造師,不可以當工程師抵用。企業要滿足資質標準,仍需工程師持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