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件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
2、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21〕412號)、《關于建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指標庫有關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22〕352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蘇建建管〔2022〕241號)、《關于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和延續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審批〔2023〕579號)、《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審批〔2024〕108號)。
3、舉例(企業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新設立事項):
(1)技術負責人經歷、職稱或執業資格等條件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可通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二、標準⇒(一)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1.2二級資質標準⇒1.2.2企業主要人員,查到標準要求“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2)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及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可通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二、標準⇒(一)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1.3三級資質標準⇒1.3.2企業主要人員,查到標準要求“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