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證及延續工作主要事項:
1、系統4月底5月初上線。系統開放較晚,對于有效期在6月30日的,務必提前按要求準備好,如果6月30日前,無法延續成功,資質作廢。
2、三級證書換二級證書,企業在有效期前申請即可,無條件換證,有效期前未申請換證的,自動作廢。換領的證書為一年有效期證書。換證后一年內,按108號文附件3要求進行延續,延續為5年證書。未延續成功過的,證書自動作廢。
3、總包一級和專包一級有效期在2024年9月15日期的,如果只有建造師要求不達標,可以申請延續一年有效期的證書,一年內按要求延續為5年證書。
4、一般資質,根據108號文附件3第六點,考核凈資產、安許、建造師(三個月社保),附件3中另列的資質5類資質,根據要求準備,技術工人省內外均認可,人設或者住建部門頒發的均認可。
5、三級換取的二級證書,預計在到期前100天內方可申請延續為5年證書。5年有效期的二級證書和一年有效期的二級證書,延續要求為2023-579號文,也就是凈資產、技術負責人經歷、任職資格等條件按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按三級要求。
6、企業申請延續后,我部門將開展現場核查,并提交附件4至系統,延續審批部門在系統內看到附件4后,受理延續工作。本次延續是否通過與現場核查情況無關。現場核查結果作為資質審批部門后續監管的參考。
7、資質延續工作不涉及業績。